鼎颂官网

隐私政策

版本:1.1。更新日期及生效日期:2026-10-05。

深圳前海鼎颂法务创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们”或“鼎颂”)运营鼎颂官网 www.dslegalcapital.com。本政策说明官网公开浏览、初步业务咨询、网站安全及公开内容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。您可以不提交资料而浏览公开内容;浏览网站本身不代表同意提交资料、使用验证码或接受营销。

本政策适用于官网公开页面、第三方资助初步申请、业务合作咨询及相关电话、邮件沟通。正式案件服务、尽职调查及员工后台管理涉及的额外处理,将另行告知并依适用规则进行。

1. 我们处理哪些信息

资助初步申请需要案件类型、争议金额、联系方式和简要说明;合作咨询需要合作方向、机构或姓名、联系方式和需求说明。联系方式可以提供手机号或邮箱之一。没有必要信息时,我们可能无法受理或回复对应申请,但您仍可浏览公开内容。

受理后,我们会生成申请编号、提交及更新时间、处理状态和必要的跟进记录,用于分辨申请、安排回复、避免重复提交及核对处理情况。业务人员仅应记录本次咨询所必需的备注。电话或邮件沟通中您补充的必要内容,也受本政策约束。

为保护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,我们处理必要的网络及操作信息,如访问 IP、请求时间、请求路径、异常结果,以及后台操作的人员标识、对象标识和时间,用于防范攻击、排查故障、核对权限和操作。公司的日志管理规则要求记录范围限于实现这些目的所必需,不将完整咨询正文、联系方式、密码或授权令牌作为普通日志内容。验证码环境信息及浏览器存储另见第 3 节;公开文章和联系人信息见第 9 节。

2. 我们如何使用和取得同意

我们将上述资料用于受理、初步评估、联系回复及必要的处理核对。基于同意的处理将在清楚告知后取得您的主动选择;表单同意和验证码选择不预先勾选。我们记录对应申请的选择、政策版本和确认时间,供核对授权。

我们不会出售咨询资料,也不会将本次咨询同意作为广告推广授权。确有新的用途或超出原告知范围的处理时,我们将先说明并依法取得所需同意。依法有其他处理依据的,我们仅在该依据允许的范围内处理。

3. 验证码和浏览器存储

在线表单使用阿里云验证码 2.0 防止自动化提交。仅在您主动选择启用验证码后加载组件;拒绝或撤回该选择时,可以通过官网公布的业务电话或邮箱咨询。个人信息请求通过第 10 节列示的受理邮箱提出。

根据阿里云公开说明,验证组件可能处理浏览器及运行环境、Cookie 和本地存储环境、IP 地址与联网状态、设备及系统参数,以及鼠标、触摸或键盘操作轨迹,用于人机识别和安全排查,操作轨迹不包括输入内容。阿里云境内版说明其验证数据保存在中国内地,保留限于验证保障和排查所需的最短时间,未公布统一天数。详情见“验证码信息采集说明”。我们的验签接口不向验证码服务发送表单联系方式或咨询描述,验证码参数不作为线索内容长期保存。

官网使用浏览器本地存储记住语言选择,使用当前标签页会话存储辅助恢复首页阅读位置和窗口大小。完整表单仅在页面内存中暂存,不写入这两类存储。您可通过浏览器清除网站存储;刷新或关闭页面可能丢失尚未提交的输入。验证码服务自身的存储和采集范围按前述说明告知。

4. 内部处理和第三方服务

咨询资料仅向工作确有需要并获授权的业务人员、管理员和维护人员开放。内部工单微信提醒通过微信平台向指定、已绑定并选择接收的员工发送业务类型、申请编号、创建时间及需要后台登录的详情链接,不发送访客联系方式或咨询描述。编号可关联具体申请,因此我们仍将提醒及相关记录按个人信息安全要求管理。

网站使用阿里云提供云服务器和验证码服务。验证码官方服务提供方列示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;微信隐私政策列示的服务提供方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。验证码处理前述验证环境信息;微信发送还涉及员工微信标识及消息处理记录。相关公开说明见“阿里云验证码条款”及“微信隐私保护指引”。我们按实际服务合同明确处理范围、保护要求和责任;涉及其他独立处理者时,履行相应告知及同意义务。

公司使用阿里邮箱收发和保存业务沟通邮件,涉及收发邮箱地址、必要的邮件头、邮件正文和您主动提供的附件,用于沟通及必要记录管理。阿里邮箱公开政策列示的服务提供方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,说明及提供方联系方式见“阿里邮箱隐私政策”。我们按实际邮件服务合同明确其处理范围和保护要求。

隐私请求受理邮箱为 chenrongjie@dslegalcapital.com,由陈先生登记、核实并协调处理。相关邮件用于办理请求和必要记录管理;公司控制的邮件、归档和客户端副本同样适用本政策规定的用途、访问权限及保存期限。

案件经我们初步评估后,可能根据案件需要建议由关联公司、律师事务所或合作机构进一步处理。具体机构将按实际案情确定;实际转交资料前,我们另行告知该机构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、处理目的、方式及信息范围,并依法取得所需单独同意,仅转交必要资料。官网初步咨询的同意不作为向未确定机构转交资料的概括授权;未经所需同意不进行相应转交。依法必须提供的,我们核实依据并限定提供范围。

5. 保存地点和保存期限

官网业务主库保存在阿里云深圳服务器;当前受控离机加密备份保存于广东深圳,公司接收后的受控备份计划在该地区保存,实际接收及保管交接尚未完成。备份和临时导出仅限公司批准的受控设备及人员,不将主库或备份位置等同于邮件及全部资料位置。涉及境外存储、远程访问或向境外接收方提供的安排,应事先完成适用的核实、告知、同意及其他法定程序。

邮件由阿里邮箱服务保存。阿里邮箱公开隐私政策说明,其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。公司控制的邮件归档、导出和客户端副本一并适用本节保存规则。涉及中国内地以外的保存、远程访问或提供安排时,依法事先履行相应核实、告知、同意及其他程序。

一般咨询、相关沟通及必要的同意证明:仅保存处理所需的最短期限。目的完成或资料不再必要时及时删除或匿名化;确有咨询后反馈、更正等具体必要性时,咨询结束后最长 180 日。依法应提前删除时提前处理。

相关网络安全日志:按法律要求至少 6 个月;常规期限为 6 个月,有具体法定或事件处理需要时限定延长。日志不用于积累完整咨询正文。

业务操作审计:从操作发生起最长 1 年,用于权限、操作核查及责任追溯,只保留必要标识及结果。

微信通知运行记录:从任务成功、到期或最终停止发送起最长 90 日,用于投递核对及故障排查。

隐私请求处理记录:请求办结后最长 1 年,用于证明处理结果和避免重复处理,仅保留必要记录。

非安全必需的临时调试记录:最长 30 日,排查完成后不再需要的提前删除。

临时导出副本:工作完成后 7 日内删除,通常自生成起不超过 30 日;确需形成正式业务档案的,按相应必要性及期限另行管理。

受控备份:保留和到期处理由维护人员按公司规则人工管理,每处最多保留最近 8 个周版本,每份从实际捕获起最长 56 日,不因复制、加密或下载重新起算。备份仅用于故障恢复和必要安全保护,不作为另行业务使用的资料库。

连续 90 日没有实质进展的咨询,我们会复核是否终止并确定相应期限。我们每月检查到期情况,在到期日前人工处理。归档或作废只是状态变化,不代替删除;删除还覆盖受控的邮件和导出副本。匿名化应达到不能识别且不能复原到个人的程度,单纯删除姓名或替换编号不视为匿名化。

收到依法应删除的请求时,我们及时处理主库及可删除的副本。公司控制的个别备份确因技术原因不能立即逐条删除时,停止除保存和安全保护外的处理,在上述轮换期限内清除;恢复到隔离副本后、重新开放业务及发送通知前落实已完成的删除,防止旧资料重新用于业务。可以及时删除的,不因备份制度延迟。其他依法必须保存的记录,按适用期限限制保存,期限结束后处理。

6. 安全保护

我们采取访问控制、传输保护、操作核查、私有存储和受控备份等措施。离机备份加密,解密材料独立管理;员工按职责获得权限,调岗或离职时及时撤销不再需要的权限。数据传输及存储无法保证绝对安全;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,我们将及时控制风险、采取补救措施,并依法报告和告知。

7. 您的权利和请求方式

您可向第 10 节列示的受理邮箱申请了解处理规则、查阅或复制、更正或补充、删除、限制处理、撤回同意,并在满足法定条件时请求转移个人信息。陈先生作为受理联系人登记并核实请求,协调业务管理及技术维护人员处理,通过邮件或经您确认的方式告知结果。请说明请求事项,并尽可能提供原联系方式或申请编号。我们会按风险进行必要身份核对,不默认要求身份证照片,也不会索取与请求无关的材料。

我们在收到请求后 3 个工作日内确认受理,一般于收到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。确需延期的,将在原期限内解释原因并告知预计日期,延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;适用法律规定更严格时按该要求办理。需要补充必要信息时,我们会及时说明,避免反复索取延迟处理。撤回同意不影响此前合法处理的效力;我们停止后续相应处理,但依法必须保留的部分依规则限制保存。

对不能满足的请求,我们说明具体原因和救济途径,不以未经核实的“系统无法处理”笼统拒绝。您也可依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或寻求司法救济。

8. 敏感资料 他人信息和未成年人

官网用于初步咨询,请避免填写身份证号码、完整银行账户、病历、完整证据材料和与本次咨询无关的他人隐私。案件概况可先作必要简述和脱敏。请勿在无适当授权或其他合法依据时提交他人信息;我们仍对自己进行的处理承担相应责任。

误收不必要的敏感或他人资料时,我们先限制访问,核实后尽快删除;确需进一步收集的,改用正式业务渠道,另行说明必要性、影响及保护措施,依法取得所需同意。官网不面向未成年人;发现涉及未满 14 周岁儿童资料时,暂停普通咨询流程,并按监护人同意及专门规则处理,不因已收到资料便推定取得授权。

9. 公开内容 外部链接和政策变化

官网文章、活动照片及公开联系人信息按照适当的公开依据和范围使用。若您认为有关内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,请联系下述渠道,我们会核实处理。进入外部网站或使用外部独立服务时,其处理规则由相应提供方告知;这不免除我们对自己嵌入或提供资料的处理责任。

我们更新本政策时公开更新版本及日期;处理目的、信息类别、接收方或其他重要规则发生变化时,作显著提示,并依法重新取得需要的同意。不会仅以您继续浏览网站推定接受新的授权。

10. 联系我们

个人信息处理主体:深圳前海鼎颂法务创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

隐私事项受理邮箱:chenrongjie@dslegalcapital.com。联系人:陈先生。

联系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A层05单元。

建议邮件主题注明“个人信息请求”,说明需要处理的事项,不必为普通查询、更正或删除主动发送完整身份证件或案件证据。我们由陈先生作为受理联系人,必要时协调业务管理、技术维护人员和相关服务提供方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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